讨债公司收费讨债拘禁 “老赖” 男子获刑
更新时间:2019-06-08 16:05
在别人下,徐某给关某借款4万元。熟料事后关某却当起“老赖”,不但改换手机号码,而且人也失联。偶尔获知关某的行迹后,徐某伙同别人拘禁关某索债。11月14日,白银市平地区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徐某7个月,缓刑1年。
2011年4月,由王某作,关某向徐某借款4万元,后经屡次催要关某未还清本息,后因关某改换电话号码,徐某再未联络到关某。今年 8月某日,徐某得悉关某行迹,遂让王某将关某带到甘肃省靖远县城一火吧,并向关某索债至次日中午。在索债未果的状况下,为逼迫关某还债,徐某指使张某、李某将关某强行带至甘肃省靖远县荒地里,对关某停止殴打;后二人又将关某带回靖远县城后控制在一茶楼内。当日下午4时许,关某被挽救。案发后,徐某对关某的损失停止了赔偿,并获得了被害人的体谅。
白银市平地区审理该案后以为,被告人张某、徐某、李某为索要债务,非法拘禁并殴打别人,行为均已冒犯了刑法,构成非法拘禁罪,依法应予惩办,故依法判处张某10个月,判处徐某7个月,缓刑1年,判处李某7个月,缓刑1年。